为全力推动水利薄弱环节建造办理作业,加强小型泵站修理管护,习惯农业生产发展新形势,含山县不断探究树立与现代农业运营系统相习惯的泵站办理保护机制。
一是执行主体职责。强化各镇政府的管护主体职责,活跃推广先进的泵站设备办理方法和修理技能进行泵站设备管护。清晰专人对各泵站做好设备运转和修理维护记载,对土地收拾和农业归纳开发项目新建的泵站,在投入运转前报县排灌总站检验存案。
二是实施分类办理。现有泵站按原产权归属和获益状况确认其一切权和运用权,农户土地承揽运营权已流通给新式农业生产运营主体地域内的泵站原产权不变,由新式农业生产运营主体运用办理;未流通土地承揽运营权地域内泵站的运用办理,由村团体民主决策。新建泵站依照“谁投资、谁获益、谁一切、谁运用”的方法确认其一切权和运用权。
三是加强指导查核。县水务局担任全县泵站设备办理指导作业,树立健全完善的泵站办理制度;每年对泵站设备操作和修理工人进行多种形式、不同等级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事务技能;树立相应的技能查核制度,实施持证上岗,全年分两次对全县泵站办理进行技能指标查核。
四是强化资金保证。采纳县、镇两级政府投入、获益主体出资和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执行泵站管护资金。县级财务建立泵站办理修理维护专项经费,按每千瓦100元/年组织资金专项用于到达县级管护要求的泵站设备的修理和技能改造,并依照实践产生修理和技能改造资金的50%进行奖补,各镇、园区或获益主体承当剩下50%资金。